关键词: 招教考试
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,经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等环节,现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,共18名教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、考察原则
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统一政策、统一组织、统一程序的原则,坚持保密、回避、监督的原则。
二、体检、考察对象
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,按照拟招聘人数1:1比例及公告规定的招聘方案,确定体检考察人选(详见附件)。因个人放弃体检、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,招聘学校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(仅递补一次)。
三、体检
1.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(与报名时一致)和1张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,在招聘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合,由工作人员安排前往体检医院。
2.体检项目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10〕15号)和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修订)》(晋教人字〔2005〕19号)标准执行。
3.体检安排在市级公立综合医院进行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,经招聘单位同意后,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。招聘单位、参加体检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,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,做出最终结论。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,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。
4.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,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。体检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如携带至集合地点的,应第一时间关机(关闭闹钟功能)后上交给工作人员;体检人员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、报考岗位等信息,违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5.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注意禁食、禁水、保持空腹。
6.体检费用自理,集合时须携带足额现金及若干零钱。
7.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考察
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自律意识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。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、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,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。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,招聘学校可以电话回访、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、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。同时要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、审核,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。
体检、考察不合格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,缺额不再递补。
五、公示
根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。
六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
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:崔老师0357-3304302
监督电话:0357-2683232(纪检)
0357-2682775(人事)
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。
附件: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体检、考察人员名单.xlsx
2024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
手机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,添加客服老师微信领取
相关推荐:
手机登录确认
微信扫码下载
微信扫一扫,即可下载